8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武汉市武昌区位列其中,作为湖北省唯一代表正式纳入全国首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气候投融资试点由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发起,于2021年12月底在全国启动试点申报工作。我校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黄锦鹏博士在试点申报过程中提出了建设性的专业意见,有效支撑了申报相关工作,为此,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向我校发来感谢信。
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促进绿色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强大助力。在有意愿、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有助于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并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